•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3 16:06:07 股吧网页版
耀达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6203 证券简称:耀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
理与监督,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或证券等工作两年
以上;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管理、财务、法律知识;

(三)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 公司现任监事;

(四)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
师。

(五)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其他情形。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二)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
记录工作并签字;

(三) 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 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五)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负责做好以下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工作: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
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
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