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2
公告编号:2020-112
证券代码:836227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2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2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叶跃庭,时任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潘红星,时任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违规
公告编号:2020-112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初,时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叶跃庭与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勤艺投资”,该合伙企业为员工持股平台)签订了《委托持股协议》, 因在勤艺投资间接持股的员工要求变为直接持股, 但其中部分员工不符合新三板合格投资者开户条件, 故勤艺投资将该部分员工通过平台间接持有的股份 68.90 万股转让给叶跃庭,并与叶跃庭签署了《委托代持协议》。
2020 年 4 月,叶跃庭将代持的 68.90 万股转让给勤艺投资,并解
除了上述股权代持事项。
雅艺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构成股份代持违规。
控股股东叶跃庭对外签署股份代持协议,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叶跃庭、董事会秘书潘红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 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
公告编号:2020-112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处理标准(一)》第十八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雅艺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叶跃庭、潘红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并将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监管措施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坚决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公告编号:2020-112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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