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1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6231 证券简称:新力新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新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新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票同意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万早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回
公告编号:2021-015
购其股份的股东。
满足前述全部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其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的价格
回购的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
(三)回购的有效期
异议股东应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 个月内以书面方式
明确提出要求。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署名“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本人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亲自送达、快递寄送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快递寄送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公司郑重提示,如股东存在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培
公告编号:2021-015
联系电话:15888208889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飞云新区 F 地块(浦口村)
邮箱:cp@xinlip.com
特此公告!
浙江新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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