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1 16:30:32 股吧网页版
嘉和物联: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1


证券代码:836253 证券简称:嘉和物联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的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253 嘉和物联 2024 年 4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了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日常工作情况,并对 2023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进行了总结。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度业务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暂不派发现金红利,暂不送红股,暂不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www.neeq……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