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1
公告编号:2023-164
证券代码:836266 证券简称:亿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 《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审核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准则》及国家相 关法律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审核报告议案》。
三、 《关于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财
公告编号:2023-164
务报表和附注,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四、 《关于公司 2023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1 月至9月审阅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9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等事项,上述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五、 《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仟万元整授信暨
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贷款是用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 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壹仟万元整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六、 《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叁佰万元整授信暨
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贷款是用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 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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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叁佰万元整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许敏、任灏、周少元
202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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