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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6291 证券简称:红宇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2.0313%股份的股东杨帆书面提交的
《关于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
请在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0000 元(含税)。
2、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张华先生为新任董事人选。附候选人简介:
张华,男,中国国籍,1979 年生,身份证号:33010619791010****,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专学历。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公告编号:2024-017
部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持有公司股份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1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与本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杨帆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杨帆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调整后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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