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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11 18:43:58 股吧网页版
赛诺贝斯: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11


证券代码:836311 证券简称:赛诺贝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收益,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青岛用友云企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用友基金”)拟与赛诺数据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数据”)签订投资合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诺数据进行增资。

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秉承“全栈营销产品 一站增长服务”的思路,赛诺数据基于智能营销数据 CDP Smartone™为品牌客户提供数据增强到用户洞察,到分析建模,再到数据应用策略咨询的一站式营销数据服务,为助力企业建立从理论到实践落地的“数据驱动增长体系”,真正实现超级增长。

目前赛诺数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出资 400 万,占
注册资本的 80%,刘君出资 100 万,占注册资本的 20%。本次青岛用友基金对赛诺数据的增资方案如下:青岛用友基金同意以人民币 500
万元现金认购赛诺数据人民币 55.5556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完成后赛诺数据注册资本的 10%,其余 444.444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赛诺数据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555.5556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注册资本的 72%;刘君持有注册资本的 18%,青岛用友基金持有注册资本的 10%。

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
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公司出售资产为赛诺数据股权资产,本次出售资产未导致挂牌公司丧失控制权,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29,720,043.21 元,期末净资产为 92,513,727.81 元,期末净资产额的50%为46,256,863.90 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38,916,012.96 元。
由于本次出售股权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账面价值小于上述计算的金额,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青岛用友云企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用友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上海用友云服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同时,公司董事王峰为上海用友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系本议案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青岛用友云企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诺数据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王
峰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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