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4
光大证券
关于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工作人员将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传票等资料发送给主
办券商,具体情况如下:
案号:(2020)皖 1102 民初 464 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何娟芳
被告:滁州星光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天杰
诉讼请求:请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 20 万元及利息等。
证据材料中的借款合同条款约定,若滁州星光珠宝有限公司不能偿还借款,星光珠宝、安徽星光将承担偿付责任。
但项目组未接过到公司告知星光珠宝为子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审
议程序资料,公司也未履行过信息披露的义务。
此外,2020 年 1 月 3 日,主办券商发布的《关于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涉及诉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等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主办券商发现星光珠宝存在多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未告知主办券商的的对外担保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
主办券商已要求公司对上述情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较多,主办券商虽已督促公司继续全面核对涉及的诉讼情况,不排除后续在诉讼资料中发现其他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未曾告知主办券商的对外担保事项;若后续发现有其他违规担保,主办券商将继续督促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无。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对公司的公司声誉、经营情况均产生不利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主办券商要求公司告知具体发生的背景、履行补充审议程序、已有审议程序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后续发现有其他违规担保情形,主办券商将继续督促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对上述事项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案件相关诉讼文书。
光大证券
2020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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