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8
公告编号:2020-056
证券代码:836382 证券简称:宏邦节水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
公告编号:2020-056
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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