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0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6390 证券简称:北科软件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武汉北大高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北大高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武汉北大高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后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
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更正后: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
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公告编号:2022-021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900000 元 。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武汉北大高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19)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武汉北大高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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