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0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6440 证券简称:浦士达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5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公告编号:2023-004
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440 浦士达 2023 年 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公司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贡献,公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就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04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由东方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双方约定协议生效日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文件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等。(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 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考虑及评估,并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公司不再聘用该所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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