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4 19:28:12 股吧网页版
浦士达: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6440 证券简称:浦士达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会议通知。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的召开方式是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3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1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440 浦士达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赵文雯、吕希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营运结果进
行总结,形成《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需求,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没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提 供
审计服务。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公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1)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 2024 年公司向关联方 PT.PURESTAR.CARBON INTERNATIONAL
采购活性炭产品不超过 8000 万元。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