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8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6451 证券简称:金鼎安全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省金鼎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安徽省金鼎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186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5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省金鼎安全科技股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蔡长辉 董监高 董事长
马捷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吕罗 董监高 时任董事
蒋萍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违规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33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 2022 年度向时任董事吕罗实际控制的重庆市大港船舶物资有限公司发生拆出资金、采购物料及服务等关联交易合计金额 14,540,049.48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66%。向吕罗之配偶实际控制的重庆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发生拆出资金、提供服务、采购材料等关联交易合计金额 15,512,956.56,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4%。向董事及总经理蒋萍拆出资金 1,305,500 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对上述事项进行补
充审议和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第一百条的规定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违规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蔡长辉、董事会秘书马捷、时任董事吕罗、董事及总经理蒋萍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金鼎安全及蔡长辉、马捷、吕罗、蒋萍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33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通知书后,高度重视公司存在的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汲取教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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