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风险提示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乐米业”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处罚字[2019]2号)。主要内容摘要如下(处罚内容详见百乐米业公告:2019-031号):
一、百乐米业等涉嫌违法的事实
(一)公司2016年年报和2017年半年报虚假记载营业收入
(二)公司2016年年报和2017年半年报虚假记载存货
(三)公司2016年年报和2017年半年报虚假记载短期借款等负债项目
(四)公司2016年年报和2017年半年报未披露为实际控制人担保事项
二、江西证监局对百乐米业采取的处罚决定
根据百乐米业相关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
1、对百乐米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张锁根和刘小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江萍敏、周文清、鲁冬兵以及胡小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4、对彭吉强、彭小琴以及郑志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此外,公司存在未在规定时间披露年报而被终止挂牌、停工停产(截至本公告日已恢复部分生产)、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涉及多起诉讼引发资产受限及债务增加、部分董监高未正常履职、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资产对外担保未履行决策程序、资产受限被占用、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大比例质押/冻结,若被执行将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期换届等风险事项。由于主办券商核查工作严重受限,不排除上述公司风险事项披露不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引发公司资产受限甚至遭受损失、债务及潜在债务纠纷增加、对外担保违规等其他风险。再次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风险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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