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836514 证券简称:光华伟业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3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责令改正和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整改报告,现将相关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董事长杨义浒先生为核心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
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逐项提出整改计划,同时要求整改责任人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具体措施
1、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的合规意识。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公司也将持续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股转系统、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
2、加强公司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部综合业务水平。从公司实际出发配备专业水准的会计人员,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注解,要求财务人员务必充分掌握准则精神,合理运用准则条款,规范核算内容。完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切实保障会计核算的规范性。
3、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衔接,不定期对业务部门进行培训和宣讲,提高业务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优化内控措施的落实。
4、加强管理和流程数字化、财务数字化建设水平,发挥信息系统对内控管理的支持作用,扩大企业数字化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不规范操作,通过法治、数字治理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5、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流程,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内控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和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完善信息披露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真正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三、 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完成情况
(一)相关内部控制薄弱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未按照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印章使用、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进行统一管理。上述情况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
1、公司组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
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修订后的“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将定期关注监管指引,及时审议修订内控制度。
2、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印章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化学习,保障制度切实落地。公司借助企业信息管理系统(SAP 系统)升级和 OA 系统配置,将印章使用管理和合同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实现线下合同、线上业务单据、财务核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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