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9
证券代码:836514 证券简称:光华伟业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近日竞得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挂牌的恒天长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51.265%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项目编号: G32023BJ1000613),并与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2,245,332.52 元。
本次购买后,恒天长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已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金额均已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股权及债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
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9 号 1418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9 号 1418 室
注册资本:188,403.067073 万元
主营业务:委托生产纤维产品;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Ⅰ、Ⅱ类医疗器械、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纺织专用设备、化工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仪器仪表、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品(不含文物)、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铜、铝、钢材、铸铁、五金产品、建筑材料、棉短绒、木浆、棉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危险品)、木材、汽车零配件、燃料油、焦炭、矿产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志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