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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08 16:08:44 股吧网页版
凯诗风尚:关于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8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6550 证券简称:凯诗风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凯诗风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园市监处罚(2022)00088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3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3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其他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凯诗风尚科技(苏州)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

公告编号:2022-001

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 。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
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5倍的罚款5421.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85.5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806.50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整改生产和品检流程,并加强了供应商管理,并已向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缴纳了本次处罚款。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工作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1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责成产品部门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二)整改情况

公司对口罩生产严格把好质量关,制定了严格的生产和质检流程。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销毁。公司已向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缴纳了本次处罚款。
五、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园市监处罚(2022)00088号
凯诗风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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