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31 16:01:19 股吧网页版
润东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836590 证券简称: 润东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润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章原为:“附则” 第十三章:“附则”

(二)新增条款内容

第十二章 党的组织

第一百九十二条 为扎实有效推进本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
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百九十三条 企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者,开展党的活动,为党支部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企业党支部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列支,可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一百九十四条 建立企业党支部书记参加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公司项目动议、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前需经党支部领导班子酝酿论证,决策时,由股东大会的党支部成员表达党支部意见。
第一百九十五条 企业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合肥润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

第一百九十六条 企业党支部设书记 1 名。进入董事会和经理
层的党支部成员要充分表达组织意见,体现组织意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纪委或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协调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一百九十七条 企业党支部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一) 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冶引领作用, 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
国家的法律法规,帮助、协调和促进企业发展。

(二)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把党支部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米,实现目标共向、互促共进。
(三) 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公评价好的标准,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活动。

第一百九十八条 企业党支部向上级党支部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支部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
业和社会稳定。

(四)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五)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企业健康发展。

(六)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领导思想政治的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和带动群团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一百九十九条 企业党支部实行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队伍“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担任, 提倡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企业出资人“一人兼”。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支部。

第二百条 企业党支部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支部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委员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议题涉及的党支部委员应当到会。

党支部会议由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