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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码:2022-009
证券代码:836609 证券简称:新唐设计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唐设计”或“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2021年度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关联方 金额 拆出日期 本金偿还日期 利息偿还日 利率
号 期
1 李红兵 150.00 2021年1月29 2021 年 3 月 5 2022 年 4 月 4.35%
日 日 24 日
合计 150.00 - - - 4.35%
二、资金占用的处置进展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红兵从公司拆出150万元,上述拆借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全部归还。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内)4.35%的利率向李红兵收取利息。截止2022年4月24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收回。
三、后续规范措施
针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补充审议,确认上述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杜绝后续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执行全面自查程序
公司已履行全面自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调阅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部银行明细账、往来明细账、全部银行对账单、最新企业信用报告,查找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经自查,除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外,公
公告编码:2022-009
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
2、进一步完善相关内部控制
为杜绝出现此类行为,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中对资金使用、禁止关联方等有明确规定。《公司章程》第四章之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若违反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议股东大会予以罢免。董事会建立对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股东侵占公司资金和资产应立即对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清偿的,董事会通过诉讼程序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和资产”。
3、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上述相关内控制度规定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履行内部控制程序,确保公司资金管理和关联交易决策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已披露的资金占用不规范事项整改后,公司未再发生其他关联方、违规担保、不规范使用票据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公司针对内控不规范事项建立的相关制度能有效运行并持续防范出现类似情况。
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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