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9
公告编号:2022-055
证券代码:836641 证券简称:奇华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9 月 19 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宝兵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55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将于 2022 年 10 月—12 月期间,按市场公允价
格向关联方常州市金坛碳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9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刘宝兵、孙爽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仅需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取消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大信多年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重新聘请并变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22年 10 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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