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4
公告编号:2022-059
证券代码:836641 证券简称:奇华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宝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7,81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6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2-059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已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取消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大信多年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重新聘请并变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818,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59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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