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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07 15:35:57 股吧网页版
贯石发展: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6650 证券简称:贯石发展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贯石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贯石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42 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2,500,000 股,不超过 25,000,000 股(含
本数),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2.49%-4.98%,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85,500,000 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公告编号:2023-026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2023年7月12日通知债权人,
并于 2023 年 8 月 5 日在《扬子晚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期间:2023 年 8 月 6 日--2023 年 9 月 20 日,工作日
9:00-11:30、13:00-16: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 99 号 A1 栋

联系人:厉钦影 邮编:215000 联系电话:0512-86668292

3、所需材料 :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

苏州贯石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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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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