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6
关于对北京银河长兴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二次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235 号
北京银河长兴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长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你公司对年报问询函【2022】第 054 号的回复,我部关注到以下情况:
你公司期末存货内容为三维动画《三国演义》产品及相关数据库素材等,2021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 163,495,752.22 元,跌价准备余额96,353,952.22 元;2020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 163,611,975.60 元,跌价准备余额89,280,175.60 元。你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为4,704,867.36元。
你公司依据聘请的北京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鉴评报字(2022)第 008 号评估报告确认 2021 年末存货的可回收金额,评估机构采用了市场比较法,选取可比市场交易实例的已知价格为基础,做必要修正后得出合理市场价格,选取的可比实例为《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武媚娘传奇》、《甄嬛传》。
你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三国演义》剧集已完成 32 集,因剧集太少一直未实现销售,余下 68 集正在制作中。根据年报披露,《三国演义》产品的存货大部分在 2019 年及以前形成,2019 年你公
司员工人数由 236 人减少至 72 人,2021 年末减少至 45 人。
请你公司:
(1)说明余下 68 集《三国演义》产品期后制作进展、预计完成
时间,分析你公司现有人员、资金及技术是否能保证产品制作完成;
(2)说明公司《三国演义》产品在无法签订规模化及明确价格的发行、转让等销售协议情况下,采用市场比较法确认存货可回收金额的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存在通过调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规避净资产由正转负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
(1)说明对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依据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具体评价复核程序及评价结论,包括不限于以下方面: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评价专家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专家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具体评估方法、因素条件的选择、可变现净值计算的合理性等;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为了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合理、审慎,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2)结合(1)说明当期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审慎恰当,是否存在为规避挂牌公司被强制摘牌而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的情况。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9 月 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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