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836683 证券简称:四达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683 四达新材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张立灏律师。
(七)会议地点
长兴县泗安镇南华山工业区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披露的《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披露的《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审议《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 2020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总结,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1)、《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2)。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公司编制了《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总经理就公司 2020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规划 2021 年度工作计划报告,提出
2021 年度经营发展战略部署,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的议案》
《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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