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6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6683 证券简称:四达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绵阳市科兹沃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兹沃”)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4327098345W,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管理及运营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欣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欣达”)拟出售所持有的绵阳市科兹沃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兹沃”)20.0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40 万元,公司已实缴出资 10 万元,公司尚未完全实缴出资),受让方为张正春。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6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四川欣达不再持有科兹沃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告编号:2024-017
第三十五条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浙
江四达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26,276,360.47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77,526,232.29 元。科兹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18.29 万元,净资
产为:59.7 万元。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科兹沃 20.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6 万元,本次
交易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的比例均比较小,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相关资产出售行为。
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四川欣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绵阳市科兹沃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公告编号:2024-017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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