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7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836696 证券简称:旗华建设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借款情况概述
(一)对外借款基本情况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以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向博爱县淳亿商贸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的借款,本次借款年利率为10%,系双方在参考市场借贷利率的情况下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的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借款期限3个月,此笔借款与公司青天河项目相关,由项目甲方进行全额担保,鉴于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及甲方要求,公告中不予披露甲方公司名称,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及时审议,现予以追认。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与博爱县淳亿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对外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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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追认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单次财务资助金额超过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博爱县淳亿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2MA9GAJAE2Q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海华路与科技路交叉口东1000米路北
法定代表人:张夏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三、对外提供借款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提供借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 借款方提供财务资助,可适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会 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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