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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17:19:19 股吧网页版
创一新材: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6703 证券简称:创一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3 月 2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3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诉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
((2024)宁 0303 民初 791 号),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立案。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收到法院诉讼受理通知书,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受理法院交纳案
件受理费。经了解,在本案立案前,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及有关主体结算欠款,现暂无对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的到期欠款。2024 年 4 月 3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48 条第 1 款规定决定撤回起诉。
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到《民事
裁定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 100 元,减半收取计 50 元,由原告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负担。

公告编号:2024-015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卓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成家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华仪风能公司与被告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宁夏电投公司”)之间签署了采购合同。华仪风能公司依约向宁夏电投公司供货,华仪风能公司对宁夏电投公司享有部分到期债权。宁夏电投公司拖欠华仪风能公司的高额货款早已到期,但华仪风能公司却未行使诉讼权向宁夏电投公司主张权利,影响公司的到期债权实现,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公司依法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第三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欠付原告的货款9,960,275.4 元及利息(以 9,960,275.4 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算);2.请求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
纠纷一案,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受理了起诉。4 月 3 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48 条第 1 款规定决定撤回起诉。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到《民事裁定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 100 元,减半收取计 50 元,由原告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经营现况,本次诉讼未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为原告,本次诉讼的目的是加快公司资金的回收,对改善公司现金流存在积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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