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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21 17:36:46 股吧网页版
摘牌志育: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1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6711 证券简称:摘牌志育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诚教育”或“公司”)于2022
年8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
发[2022]484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并于2022年8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2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
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并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2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
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9月7日
起复牌,并于2022年9月22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志育”。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
交易日前1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年9月21日系摘牌整理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9月22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进入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
通工作,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2-035

公司和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刘玲华,电话:0551-63850720。
券商联系人:宋井洋,电话:0551-65161651-8048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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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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