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6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836715 证券简称:优力可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1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麦海东
6.会议列席人员:耿学峰、严丰、孙丽群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公告编号:2021-031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9,787,208.7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554,192.4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5,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15,0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提议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依据《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等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优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向广东顺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460 万元,期限 1
年,从 2021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民乐管
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海东及其配偶、公司股东麦树威、麦稳球无偿为
该贷款提供 690 万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5 年,从 2021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事会提请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