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2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6715 证券简称:优力可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海东及其配偶陈冯英提供无偿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银行申请借款,实际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由公司与银行、相关机构签署的合同确定。
二、 银行授信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效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协议签署情况
在经董事会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
公告编号:2024-002
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五、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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