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6715 证券简称:优力可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17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715 优力可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蔡国坚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财务部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7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财务部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编制了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因此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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