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迟国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决议内容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独立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决议内容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独立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迟国敬 南丽敏 苏毅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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