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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7-19 15:39:18 股吧网页版
豫新科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1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主办券商”)系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豫新科技,证券代码836728,以下简称“公司”或“豫新科技”)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 涉及重大诉讼

2016年4月,公司与天津启迪清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启迪)签订《南乐县元村镇20MW生态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包协议书》(下称《分包协议》),公司将所总包建设的南乐县元村镇20MW发电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天津启迪,合同总价款58,542,843.1元,合同约定南乐中昊、河南昊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昊诚光电)就公司在《分包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向天津启迪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为担保公司在《分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昊诚光电将其持有的南乐中昊100%股权出质给天津启迪,南乐中昊将其持有的该项目全部动产抵押给天津启迪。该项目建成后项目发包方南乐中昊暂未能将该项目出售,未及时向公司支付项目总包工程款,公司也未及时向天津启迪支付分包工程款。天津启迪为实现其《分包协议》项下分包款项 ,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银行账户冻结

天津启迪已申请诉讼保全冻结公司基本账户,账户为2572*****172(开户行:中国银行安阳分行),账户余额为113467.74元,以上冻结期限为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1月12日。

综上,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豫新科技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可能汇兑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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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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