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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8 21:08:05 股吧网页版
舒视豪: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6732 证券简称:舒视豪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福建舒视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福建舒视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舒视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舒视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之结束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召开。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定向增发新股、公司到境内外上市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六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前款第(一)、(三)、(四)项的规定。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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