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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01
证券代码:836742 证券简称:大地测绘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 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 决策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和《西安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向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依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总经理组织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时也具备一定的金融、证券、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九条 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经董事会决定解聘;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出解聘建议,经董事会决定解聘。
第十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七)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外,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收入类合同事项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行使以下经营决策权限,需通过总经理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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