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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23
证券代码:836825 证券简称:国信创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合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内部合规、外部
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及合规工作开展,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非实际
控制人控制股东单位提名的董事,并至少有一名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应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 准。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则所规定的不 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该委员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审计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由公司董事会代为行使 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风控与合规部为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审计委
员会审核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审计委员会审核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合规工作,负责财务部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 对公司风控与合规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
下方面:
(一)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四)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风控与合规部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
下方面:
(一)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合规工作计划;
(二) 督促公司内部合规工作计划的实施;
(三) 审阅公司风险控制与合规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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