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3
公告编号:2022-031
证券代码:836825 证券简称:国信创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决策的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引导督促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并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公告编号:2022-031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汇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非实际
控制人控制股东单位提名的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该委员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由公司董事会代为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发展规划部是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告编号:2022-031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做好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公司有关
方面的资料: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控股或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