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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16:21:42 股吧网页版
华迅智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6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向控股子公司恒传链条(宜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传链条”)自然人股东吴峧收购其持有的恒传链条 12.5%股权。本次转让后,公司持有的恒传链条股份增加至 82.5%,吴峧不再持有恒传链条股份。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850,00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
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96,705,204.20 元,净资产为 54,383,059.21 元;本次交易标的恒传链条 12.5%股权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85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0.88%,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56%。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在 12 个月内无其他购买资产行为。

本次交易尚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指标,故本次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吴峧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

关联关系:吴峧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恒传链条 12.5%股权,未在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股份。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吴峧持有的恒传链条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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