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员工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认定核心员工提名情况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刘苗、吴卫红、袁嘉珑、谭建波、李从新、尤璐、孙余华、陈强、高阳共 9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二)2024 年 7 月 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公司将董事会提名的 9 名核
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 9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三)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过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9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四)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8
(五)2027 年 7 月 19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上述 9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目录
1、《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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