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6,214,101.0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4,586,260.7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31,88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7,527,800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31,880,000 股,减去不参与分配的股数 24,352,200 股。本次只有股东武汉点石成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 7,527,800 股参与分配),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129,17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殊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公告编号:2024-050
的除外。”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未按持股比例分配,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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