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9 15:31:19 股吧网页版
华迅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取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9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先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 2024 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拟发行 3,300,000 股,发行价格 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00,000 元,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57)。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董事李先华、宋红玖、刘先进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此次定向发行股票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未对股票发行中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安排作出特殊规定,本次定向发行中,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董事李先华、宋红玖、刘先进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基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分别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董事李先华、宋红玖、刘先进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为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特修订《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
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规定,公司经审慎选择,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由主办券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作出相应调整,同意根据本次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相关事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