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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19 17:29:55 股吧网页版
ST帝耳:关于公司收到关于给予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19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6863 证券简称:ST 帝耳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给予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经济开发区江北工业园创新创业基地(追梦园)第 7 栋第 1 层。
李飞,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男,1982 年 2 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01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
制并披露中期报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中
期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飞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
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1、给予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2、给予李飞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完成 2020 年中期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工作,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完成 2020 年中期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工作,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79 号

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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