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5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6879 证券简称:明德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
监事王黎华女士于2023年3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卖出公司股票 20,000 股,该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王黎华女士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公司报告,表示系个人疏忽所
公告编号:2023-003
致,向公司和投资者致歉。
公司接到信息后,联系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自查并提醒,避免在敏感期交易股票等违规行为,并诚挚地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加强并督促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营水平,严格遵守股转系统的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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