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9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6879 证券简称:明德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
送达
5.会议主持人:董事王海滨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0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贷款额度内向北京银行申请专项银行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的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一期授权为止,公司因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需要,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500.00 万元、人民币300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业务、人民币2500.00 万元的完全现金保证业务、人民币2500 万元的贴现业务(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拟获得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的的授信额度490.00 万元的信用借款,根据北京银行办理借款业务的要求,提请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最终额度以北京银行实际授信和可发放借款的额度为准。
本次拟申请的人民币490.00 万元的额度仍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且无须提供相应的抵押质押或第三方的担保,原人民币25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为交通银行人民币1650.00 万元、绍兴银行人民币175.00 万元,计入本次拟申请额度,累计使用人民币2315.00 万元,未超出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信总额度,无须再次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2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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