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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3 17:58:36 股吧网页版
来邦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3


证券代码:836888 证券简称:来邦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来邦科技股份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来邦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来邦科技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由潘晓亭、杨小玲、潘晓艾、戴方、潘小明、潘莉、杨
亚清七位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
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来邦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陵经济开发区来邦科技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2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开发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发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和市场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创建一流企业,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音视频通讯设备、信息交互设备、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物联网设备、养老监护设备、一类、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大数据的应用及处理;房屋及设备租赁;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安装;电子商务、老年人养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 出资 持股比例
发起人姓名 出资时间

(万股) (万股) 方式 (%)

潘晓亭 5170 5170 2015.10.25 净资产 83.65

杨小玲 330 330 2015.10.25 净资产 5.34

潘晓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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