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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8 19:50:32 股吧网页版
京城皮肤: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6930 证券简称:京城皮肤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标明面值。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
管。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 责任公司等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的,由 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或由公司董事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或由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会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议发行。 议发行。

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授权期限内在募集资金最高不 可以在授权期限内在募集资金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决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决
议股票发行事项,该项授权至下一年度 议股票发行事项,该项授权至下一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若公司成功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经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在
授权期限内在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决议股票
发行事项,该项授权至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失效。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不得按照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发行股票:
(1)发行人现有股东超过 200 人或预
计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的;
(2)董事会审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时,发行对象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或前述主体关联方的;
(3)发行对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
(4)发行股票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
变动的;

(5)本次发行中存在特殊投资条款安
排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最近十二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纪律处
分的;
(7)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
(8)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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