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6930 证券简称:京城皮肤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或“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印鉴(以下简称“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等程序,避免受到各类经济或名誉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参照执行。本制度所称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董事会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如有)、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三条 印章的规格、刻制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3-032
第四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印章的刻制、发放、作废和台账记录。
第五条 公章、董事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等由各单位行政部门负责刻制。印章刻制前,需发起印章刻制审批流程,经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刻制。印章刻制完毕后,留存印模,在行政部门登记后,方可交付印章保管部门使用。各子公司使用印章的刻制、销毁须报所在集团审批。
综合部刻制印章后建立印章管理使用台账,登记印章刻制的时间、地点、部门、印模、印章交接记录、印章销毁记录、印章保管人员变更、印章改刻以及印章管理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此有关的原始材料也要附在台账中。综合部负责保管台账,台账永久保存。
第六条 印章一律不得私自刻制及使用,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七条 集团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由综合部负责人保管;集团公司董事会公章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管;公司发票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保管。子公司印章由各子公司总经理指定人员负责保管,同时需向集团公司综合部报备。
印章保管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私自委托他人代管。如印章保管人员离岗,离岗前应将印章转交于综合部或各子公司总经理代为管理,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第八条 印章的存放应有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若在保管期限内遗失、损坏、逾期借出未还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总经理和综合部进行处理,以便迅速作出相应的处理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丢失,必须立即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迅速登报或以信函形式通知各有关单位,并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印章使用完应及时锁入抽屉,以确保安全。
第四章 印章的申请与使用
公告编号:2023-032
第九条 用章需求人员需在 OA 系统发起《用印申请》流程,经各级领导审
批之后到公司指定印章保管人员处盖章,同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第十条 严禁对审批手续不全、《用印申请》填写不规范、用印文件资料未经审核通过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用印事宜及用印文件资料用印。
第十一条 用印时,印章保管人员审核所盖章的内容与申请内容一致后方可盖章。
第十二条 盖章时如文件有多页,除盖章处盖章之外,一般情况下需加盖骑缝章;严禁在空白纸、空白表格或其他空白文件上盖章,严禁出具盖有印章的空白介绍信或合同等法律文件。
第十三条 各类印章必须专章专用,禁止各类印章混淆、替代使用。
第十四条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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