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3 日 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君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监事会主席陈君林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织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以上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财务总监冯妙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内容为:为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2023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公司拟以总股本数 107,301,33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730,133.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配涉及税费缴纳的,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