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首创证券
关于北京航天华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重大亏损或损失及主办券商无法履行事前审查义务等事项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作为北京航天华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主办券商对其 2023 年年度报告无法履行 不适用
事前审查义务
2 其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 是
见
3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4 生产经营 其他(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不适用
5 生产经营 其他(重大债务违约、被纳入失信被执 是
行人)
6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7 公司治理 其他(未经审议为实控人及第三方提供 否
担保,构成违规担保)
8 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是
9 其他 股票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10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办券商对其 2023 年年度报告无法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多次提醒航天华世按相关要求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编
制工作,提交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披露。公司原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因年报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将年报披露时间变更为 2024 年 4月 29 日,且公司未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底稿资料,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审查人员无法履行对航天华世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
2.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576 号),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经营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航天华世公司近两年持续亏损,其中 2022 年
净亏损额-37,522,332.82 元,2023 年净亏损额-60,205,409.43 元,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六、17、18、23、27 以及附注十四所述的事项,航天华世公司存在银行借款、供应商欠款、已到期应付票据、融资租赁设备款、职工工资等债务逾期,面临较多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航天华世公司未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也未进行充分的披露,我们无法判断航天华世公司采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也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估航天
华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审计范围受限情况
(1)由于航天华世公司大量人员流失,内部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失效,审计范围严重受限,航天华世公司现有人员无法提供重要的业务资料和财务数据,导致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和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因此,我们无法确认 2023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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