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8 17:01:36 股吧网页版
雄狮装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雄狮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雄狮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



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号)相关要求,山东雄狮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狮装饰”、“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对公司2022年年度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主办券商”)作为雄狮装饰的主办券商,对雄狮装饰2022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进行核查,内容如下:
一、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经主办券商获取并核查雄狮装饰公司内部制度公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与内部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告等文件,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雄狮装饰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制订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成立至今,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通过遵守设立的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构成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已严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相关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在内幕知情人管理方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情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期设立相应制度。

二、公司机构设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共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0 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共 9 人,其中 5 人担任董事。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不存在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2、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不存在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3、截至 2022年 12 月 31日,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

经主办券商获取并查阅雄狮装饰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文件、报备表、相关声明及公司相关公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雄狮装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

4、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

5、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况;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6、王永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上官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7、经核查,公司财务总监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相关财务负责人的要求。

8、公司聘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